“你是李某吗?” “是。” “我是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这是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19年10月22日晚20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终于在被执行人家将其堵住。 案件经过,2019年10月8日,吉林省长白森林公安局向长白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对宝泉山镇某村村民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开垦林地种植人参缴纳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申请。 长白县法院按程序对裁定审查并于当日立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李某采取电话关机,躲藏,避而不见等手段拒不配合法院执行。但执行法官并未因当事人不配合而拖着缓办案件。被执行人居住的地方距离县城一百多公里,单程一趟也得3小时,但为了尽快找到李某让其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官先后4次驱车到其所在地均没有找到他。 此次经与李某邻居、村书记等多方沟通了解到秋收季节李某多在山上农忙,很晚才能回来时,决定先在村里围堵他。22日晚7时,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在李某家门口将其堵个正着。 李某开始对执行法官执行工作不理解,也不愿意配合其工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说服教育,讲明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应承担的后果。一个多小时后,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违反行政处罚法应该被处罚。同时,李某被执行法官尽职尽责的精神所感动,表示愿意履行法定义务缴纳罚款。但由于家庭条件不好,生活比较困难,暂没有履行能力全部兑现59410元罚款。 法官通过现场查看和了解李某说的话基本属实,执行法官经与李某沟通同意他先履行一部分,剩下的待有履行能力后再履行。李某立即向亲朋好友借钱,东拼西凑了16000元,当场交给了执行法官。据悉余款也于近日全部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