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24日,抚松县卫生健康局结合业务职能,组成督导检查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抚松县人民医院、抚松县中医院、抚松新城医院、松江河中心卫生院、松林医院等10家医疗卫生机构。以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的购进验收、仓储使用、制度建立等为检查重点,实地到门诊药房等重点部门详细查看了毒麻药品账册登记、储存设备、开具处方、执业资格等内容。从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违规配备、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的情况;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单位均通过合法渠道购进,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实行专账管理,药品流向、使用登记、交接班记录清楚。 针对检查情况,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的管理,认真组织学习《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坚决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保证毒麻药品规范使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