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的太谢谢你了,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执行回来了,这笔占地款我找了村委会七年都没要回来,我这就通知代理人去法院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近日,申请执行人潘某从山东打来电话与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这样高兴的说到...... 2012年5月,因棚户区房屋建设,白山市江源区某村村民潘某其承包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发放后发现亩数不对,少补了0.49亩,按照补偿标准计算少补偿了39200元。于是,村民潘某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并讨要说法,村主任以各种理由推脱。潘某见索要无果后,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占地补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2019年9月,潘某将所在村村委会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村委会给付占地补偿款39200元并承担从2012年7月9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的利息。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支持潘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某村委会未履行。2019年11月,潘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某村委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与该村村委会主任取得了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该村主任以村委会没钱为由一拖再拖,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未发现该村委会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困境,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于是,对村委会的上级有关部门全面进行了细致的走访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耐心细致的排查线索,终于获得一条财产线索,近期,该村村委会有一笔债权6万元进账,进账账户是某农村管理中心账户,于是,执行法官带领书记员立即驱车赶到某银行精准锁定其进账账户,并采取冻结措施。在采取冻结措施第三天,经查询,账户有6万元进账。冻结裁定书向某村委会、某农村管理中心送达十五日后,鉴于村委会消极履行态度,执行法官果断将本金及利息58925元划拨至法院账户,至此,一起村委会拖欠村民7年多征地补偿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