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琼创业有何扶持?住房补贴如何申领?人才关注热点回复,看这里——
Q:省委、省政府提出百万人才进海南,请问这些人才来了到哪里?干什么?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开放的海南诚挚邀请各方英才加入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涵盖各个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包括高层次人才和一般人才,覆盖党政人才、事业单位人才、企业人才和社会人才等各类人才。这些人才,通过政府手段调配的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大量的还是依靠市场手段去配置,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吸引、留住和用好人才的主体作用。最高奖200万元。《行动计划》一方面为各类人才来琼创业提供支持,比如创业人才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200万元、最长5年期限的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可在入驻园区申请100平方米以内、3年内零租金的办公用房。另一方面,我省又为科技人员离岗创业进行松绑,允许其在事业单位保留身份、人事关系、社会保险3年,通过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让有志于创业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安心创业。Q:我是企业负责人,如果企业集体引进人才是否有政策优惠?海南对引才绩效突出的给予奖励,比如成功引进大师级人才或团队的,按50万元/人、200万元/团队标准进行奖励;对成功引进杰出人才或团队的,按10万元/人、50万元/团队标准进行奖励。企业招才引智投入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投入成本视为当年利润考核。《行动计划》明确,海南将实施“银发精英”汇聚计划。《行动计划》指出,将聚焦教育、医疗事业发展需要,支持用人单位采用退休返聘等方式,吸引使用70岁以下大师级人才、65岁以下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分别按人才层次和相应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一定年限分期赠予产权。Q: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来琼,考虑的首要问题多数就是子女怎么上学,能不能接受好的教育?据官媒最新报道,截至目前,海南已累计签约各类教育合作项目91个,开工教育项目412个,总投资近200亿元,不要再说海南是教育的短板区域了。
Q:配偶就业也是高层次人才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请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能否得到适当安排?
配偶就业问题是留住人才、让人才安心工作的重要方面。《行动计划》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从关心关爱人才的角度,相应提出了解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的相关举措。比如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可对口安排相应工作;配偶为企业人员的,可安排到企业工作;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可经考核安排到事业单位就业;其他未就业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助,3年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些保障力度还是很大的。Q:高层次人才很注重医疗保障问题,请问在这方面有无解除后顾之忧的举措?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医疗保障有助于人才放心来琼、安心干事。为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问题,海南正在做和将做以下几方面工作: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目前,已吸引解放军总医院、上海六院、九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等知名医院在我省设立分院,省内大部分二级以上医院也与国内各省市先进医院建立了帮扶合作关系,全省医疗水平稳步提升。同时,为方便异地医疗结算,我省已初步形成跨省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全国联网体系,目前正深度推进这一项目。按照《行动计划》要求,我省将把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按照大师级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杰出人才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提供相应医疗保健待遇,其配偶及直系亲属还可享受在全省三级医院就医“绿色通道”服务;领军人才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的同时,还享受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拔尖以上人才将享受政府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此外,柔性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也可以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高校毕业生在海口市就业落户:自2003年起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014年以后(含2014年)毕业且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上年度在本省工资性收入证明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年龄在55周岁以下,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及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文本。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文本。申请在实际居住地落户的,需提交本人或配偶的合法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政府的确认意见书。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县政府的确认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