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六批撤销省级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通知 吉农种发〔2024〕3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有关规定,经过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专业委员会初审、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报经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八届五次主任委员会议审批,决定对未按要求提供标准样品的1个玉米品种予以撤销审定。自撤销审定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广告,自撤销审定通知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