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睦与信任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感情破裂,甚至已经产生暴力行为的夫妻关系,唯有及时终止才能保证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不再受侵害。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家庭暴力产生的离婚纠纷,虽然被告在庭审中极力否认双方感情破裂,但法院最终还是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据原告称,她与被告结婚一年左右,期间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告也多次动手殴打原告,且至今没有任何悔过态度,在与被告多次协商离婚事宜未果后,为了不再受到被告的伤害,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过程中,虽然原告已经提交了被打后的受伤照片和当时报警的回执,但被告却坚决否认原告的伤是自己所为,并且一再表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不希望离婚。期间被告还表示,原告在婚后一直与其他异性关系亲密,但是其出示的聊天截图却都只是他个人含有猜测性质的话,并没有实质上的证明效力,不仅如此,法官还在被告提供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了"我只要有这事我还动手打你!"的话语,进一步确定了其殴打原告的事实。最终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破裂已成事实,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理由不充分,因此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不仅直接危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还会导致家庭破裂,甚至引发刑事案件,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织牢织密妇女权益“保护网”,为女性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指导,营造尊重女性、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初审:郭小宇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