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静现任梅河口市一座营镇宣传委员,在多年的基层工作中,她始终坚守初心,以高标准要求自己。 在宣传工作中,赵丽静率先垂范,宣讲党的精神,将创新理论传入千家万户。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她身先士卒,助力四个村庄旧棚厦拆除、庭院垃圾清理工作。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她以实际行动示范引领,为集体产业增收贡献力量。赵丽静乐于助人,被同事亲切地称为“知心大姐”。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百余次,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被市妇联评为“爱岗敬业”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梅河口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