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和谐聚餐需理性 莫让劝酒成“祸根”
房朝金
日期:2025年04月03日 来源:吉林城乡网

       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因劝酒而发,基于双方的不冷静,最终触犯法律,谢某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5年2月的一天,谢某与张某、李某等三个好朋友相聚,在某饭店吃饭时,互相劝酒,在每人已喝掉5瓶啤酒后,李某表示自己已经喝好,对于谢某的劝酒李某只是碰杯不干杯,谢某很是不满,故多次劝李某要求其干杯,李某对于谢某的这种劝酒行为很反感,言语间也多是不敬,随后二人发生争吵,情绪失控的谢某冲动之下,随手抄起身边的啤酒瓶将李某头部砸伤。被害人李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与李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5000元,并取得了李某的书面谅解。法院经审理后考虑本案具体犯罪情节作出前述判决。

       酒本是联络感情的媒介,却因过度劝酒变成伤人的祸源,在社交聚餐中,应充分尊重他人饮酒意愿,适量饮酒,文明饮酒,强硬劝酒不仅可能伤害朋友情谊,更可能引起民事赔偿纠纷甚至触犯法律红线,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难以愈合的伤痛。



初审:郭小宇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0
责任编辑:郭小宇
相关信息
吉 林 城 乡 网 版 权 所 有 ,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版权所有:吉林日报社(吉林日报报业集团)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600732 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火炬路1518号
流量统计: 技术支持:迅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