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邀请,公主岭市立案庭员额法官刘飞走进公主岭市住建局,就《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分别对全市六个街道负责物业监督管理同志以及全市各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为全市和谐人居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培训会上,刘法官围绕《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并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对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常见的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加深物业服务人员对物业法律知识的了解,助力全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 此次普法培训,不仅提升了培训人员的物业法律知识水平,同时也引导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能,减少物业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后,公主岭法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推动公主岭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