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公主岭市某小区施工地内,被告张某因手下工人与原告王某争抢塔吊运料一事,与王某发生口角,进而用拳头击打王某的头部、颈部等处。经120急救,王某住院治疗四天,共花费用4900 元。由于张某一直没有赔偿王某的医药费及各种损失费用,故王某将张某诉至公主岭市法院法庭,要求张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000元。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赵忠庆将张某和王某依法传唤到公主岭法庭。见面后,二人情绪都十分激动,互相向法官诉说各自的委屈及不满。王某认为自己挨打后入院,张某不管不问,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因此心里愤愤不平;张某则认为自己虽然打了王某,但毕竟事出有因,并且自己也已经受到了处罚,不想再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二人各执一词,情绪异常激动。 听完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的理由,赵法官认为原被告之间本就认识且长期共事,只因双方冲动行事,才造成今日之果。二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彼此矛盾,遂分别对原告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二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谅解对方的冲动行为。 真诚暖心的话语,一下子打开了二人的心扉,王某当即表示只要张某给付医疗费即可,张某也欣然应允。在法官的见证下,张某当场给付王某医疗费,王某撤诉,二人握手言和,一场风波在众人的谈笑声中平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