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提出返还承包地诉讼请求,公主岭法院予以支持
温丽娇
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来源:

杨某(女)和吕某(男)于1995年结婚但未登记。2000年4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多年来,吕某一直耕种杨某分得的7.49亩土地,杨某多次要求吕某返还未果,最终将吕某诉至公主岭市法院怀德法庭,要求吕某返还其名下土地,返还2019年至2021年土地承包费用,共计15729元,2019年至2021年土地直补和玉米生产者补贴,诉讼费用由吕某承担。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查阅卷宗,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但被告吕某辩称,1998年分地时,规定每人分得4.5亩土地,当时分地不算杨某在内,他们家还缺了4.5亩地。分地时,杨某与她母亲在一起,分完地之后,杨某的名字才写在自家的土地册子上,吕某家没有得到杨某的土地。

案件经公主岭法院怀德法庭审理认为,本案中杨某提供证据证明该7.49亩土地在其本人名下,杨某个人分得的7.49亩承包地享有合法承包经营权。原告杨某现要求被告吕某返还其承包地的主张于法有据,且被告吕某庭审中未表示不同意返还该地,故对杨某要求吕某返还该承包地的诉讼请求,法庭予以支持。

鉴于吕某今年已耕种了该7.49亩地,为便于管理、减少损失,法庭酌定在本年度耕作期结束后(2021年12月10日)前返还;杨某2021年土地损失应由吕某赔付,赔偿金额参照当地村委会出具的2021年当地土地承包费市场平均价,关于杨某主张的2021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因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此款已发放,故法庭不予采信;对杨某提出的要求吕某支付2019年、2020年土地承包等相关费用,本案中,杨某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在此期间其本人向吕某主张过损失赔偿,故对原告该项请求法庭不予支持。

最终判决,被告吕某于2021年12月10日前返还原告杨某7.49亩土地;2021年12月10日前给付原告杨某2021年耕种该地所得收入5243元及土地直补款936元;诉讼费用由吕某承担。

0
责任编辑:迟瑞冰
相关信息
吉 林 城 乡 网 版 权 所 有 ,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版权所有:吉林日报社(吉林日报报业集团)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600732 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火炬路1518号
流量统计: 技术支持:迅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