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你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你听明白了吗?”执行法官对魏某说道。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对一名欠抚养费不给的老赖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魏某离婚纠纷一案,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于今年2月1日立案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魏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和查找被执行人魏某未果后,于2月20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月13日,李某向执行局提供魏某的车辆线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通化市车辆管理所对该车辆信息进行了查询,经查询魏某非该车车主,仅为该车的驾驶员,在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湾沟交警队的大力配合下,定位到该车具体行车路线后,在白山市电厂附近将该车截停。执行干警将魏某带回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后,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但被执行人魏某拒不履行,经执行法官合议后决定对魏某采取拘留15天强制执行措施,在进行完核酸检测及体检后,将其送至了拘留所。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以此次行动为起点,加大执行力度,保持惩治老赖高压态势,坚决打消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