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耐心调解,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回顾据了解,2019年5月,被执行人马某某因玉米生意在叶某某处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利息及日期,并出具欠条一张,张某某为连带保证人。借款到期后,叶某某多次催要未果,将马某某、张某某诉至镇赉县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马某某立即给付叶某某借款10.9万元,并自2019年11月30日起,按月支付相应利息,张某某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有权向马某某追偿。判决生效后,马某某、张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今年9月,叶某某向镇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执行收案后,镇赉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行动,经财产查控后,将该案被执行人马某某工资及其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冻结。迫于法院强制措施压力下,该案被执行人马某某、张某某主动来到法院,提出想经本院对双方进行调解。 针对此类情况,执行局干警迅速将申请人叶某某约至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院干警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马某某、张某某当场一次性给付现金10万元,申请人叶某某放弃剩余款项。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圆满执结。 镇赉法院干警在执行工作中,从教育疏导入手,从用心沟通着力,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抗情绪,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双方利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