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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法院:依法强制搬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杨淋麟 赵宪国
日期:2022年03月04日 来源:

近日,镇赉法院集中执行力量,出动3台警车、12名执行干警,在辖区派出所民警、公证员、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监督和配合下,对位于白城市幸福南街的某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搬迁。

镇赉法院:依法强制搬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案为执行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刘某某被继承人清偿债务纠纷案件,因上述二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镇赉法院依法对二被执行人所继承的位于白城市幸福南街的某房屋进行了评估作价,并依法进行了公开拍卖,后于2021年8月1日竞买成功。2021年9月13日,镇赉法院于涉案房屋处张贴搬迁公告,责令二被执行人于公告张贴之日起三日内迁出房屋。搬迁期限届满后,二被执行人仍未迁出,该院遂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镇赉法院:依法强制搬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次行动由镇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玉在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春华现场指挥。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立即按照执行预案设立警戒线,防止被执行人及案外人恶意冲击强制执行现场,并指挥开锁公司工作人员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开锁。进入房屋后,执行干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公证员的公证下,对涉案房屋内物品进行了逐一清点、打包,并详细登记造册,同时全程拍照、录像。

房门换锁后,执行干警将房屋钥匙交付买受人,并将所有物品搬至被执行人另一住处的仓库。至此,本次强制执行顺利执结,既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司法权威。下一步,镇赉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发扬敢于动真碰硬、勇于“亮剑”出击的担当精神,加大执行攻势、震慑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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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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