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天天在家哭,现在正是卖瓜的时候,这可是钱啊,一年就指望这瓜呢,我要点儿赔偿过分吗?” “不行!绝对不行!我不同意!别人家也喷药了,凭啥说是我喷到你家瓜苗上了!” ...... 调解现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情绪激动,气氛变得紧张。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于某与王某系地邻,王某用无人机在自己的玉米地里喷洒除草剂,但在喷洒过程中,部分除草剂飘洒到邻地于某的香瓜田中,致使瓜苗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二人多次协商无果后,于某将王某诉至镇赉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因该案系涉农纠纷,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镇赉法庭立即为当事人开辟了“绿色通道”。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驱车十余里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志愿律师以及村干部,汇合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努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寻找调解的平衡点,力争把纠纷化解在诉前。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己见。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平时并无恩怨,且事发偶然,便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根据矛盾突出点提出可行性建议。经过多方多次修改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态度发生转变,情绪逐渐平静下来,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化干戈为玉帛。 “这事儿困扰我十多天了,没想到今天法官只用3个小时就让我们打开了心结。太感谢了!”于某激动地说。而这样的情形只是镇赉法庭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镇赉法庭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不断拓宽多元解纷渠道,深化诉源治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用心用情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