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双有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石某因年岁已高,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三个儿子每年给付的赡养费不足已维持生活,故希望三个儿子每月给付500元赡养费。仨儿子无法与老人想法一致,产生了严重的争议纠纷,并动起手来,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每个儿子每月给付500元生活费。 公主岭市法院诉前调解一室的调解员王双有接到案件后,考虑到此案属家庭赡养起诉案,若非无奈,没有哪个老人愿意将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调解员认为,养育之恩大于天,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故对三个晚辈进行沟通教育,从亲情伦理等方面进行劝说。 通过调解,三个儿子同意给付石某抚养费,但均认为父亲已80岁,愿意每人每年拿2000元赡养费。因石某还有几亩土地收入和房产,不同意出更多的赡养费。随后,调解员再次对三个儿子进行劝说,承担赡养义务,让石某安度晚年。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石某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儿子也尽了孝道,父子亲情重归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