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的法官好神速啊!这么快就帮我把全部的欠款要了回来,我要做面锦旗寄过来!”家住天津市的申请人佟某某致电负责他的案件承办法官时赞叹地说。 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多方协调努力,不到一天的时间,成功执结了一笔三百万元的买卖合同欠款,并通过法院执行账户及时打给了远在天津的申请执行人佟某某,这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为依法审慎执行好涉百万元标的额案件,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同步采取线上网络查控+线下摸排调查的措施,不放过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很快,从执行小组传来好消息,查到了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某银行账户里存有大笔资金,而这笔资金偿还给申请人则完全够用!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冻结,并通过仔细核实,确认此款系该公司案外人收购该公司资产所付的价款。 “不能让这笔钱从我们的眼皮子底下被转走!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偿还义务……”执行局副局长张文君向所带领的执行团队干警部署任务时说。 由于申请执行人系外省居住人员,为了提升办案质效,最大限度减轻涉案人的往返压力,进一步延伸“一站式”便民利民司法举措。办案中,法官干警一方面与该案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银行等单位沟通交流,另一方面通过电话、远程视频的方式在原被告之间开展调解工作,一场按照既定的程序、多维度调解工作就此展开。最终,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思想教育,促成了原被告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申请人自愿放弃全部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则一次性履行偿还三百万元的欠款法律义务。随后,法官协调银行将所欠款项以如数划到了法院专用执行账户上,并在第一时间打给申请人佟某某的个人帐户上。至此,一桩拖欠四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经济纠纷案,在抚松执行局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