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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法院“刚柔并济”执行腾迁房屋解民忧
乔元兀 史学勇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3年03月26日 来源:

“多亏了抚松县的法官帮我把房子要了回来,可算消除了我心中的忧愁!”家住长春市的七旬申请执行人石某激动地逢人便讲。

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法官干警迅速出击,依法成功腾迁一处房屋,高效快捷执行受到申请老人的高度赞扬。

石某等六名申请执行人通过法拍、分割等方式,取得了位于抚松县抚松镇某超市二层的一处面积为200余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石某等人多次协商被执行人李某尽快腾空该房屋,并要求对方交纳案件受理费,然而被执行人李某不仅没有腾房的意思,还态度强硬!在双方沟通不畅的情况下,石某等六名原告联名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腾迁房屋工作事关民生稳定,大家一定要依法办事……”抚松法院执行局局长蔺巍表示。工作中,执行法官采取了“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先以“柔”性方式向被执行人李某反复进行普法教育,耐心引导李某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配合完成腾迁工作,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为加快腾退进度,执行法官又采取了“刚”性的措施,迅速查明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继续对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李某如果再不主动配合腾迁工作,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最后,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教育和威严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同意配合腾迁工作和交纳全部的案件受理费。

执行当日,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清理出来的物品不要占用和阻塞消防通道”“所有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别影响环境卫生”“搬东西要小心!不要碰坏了水管、暖气设施......”执行法官在腾迁过程中不断的提醒着,并对房屋腾迁工作全程跟踪记录,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两个小时,腾迁工作圆满完成,双方当事人也在房屋移交确认书上了签字。

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进一步树立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在坚持法与理并重的同时,将执行“温度司法”一点一滴融入到实践中,不断彰显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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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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