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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保春耕,桦甸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经营权纠纷案
王鑫
日期:2023年04月06日 来源:

四月芳菲始,农时不待人。为让农民朋友安心开展春耕春种生产,桦甸市人民法院化身春耕“护航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之力精准助力春耕。近日,桦甸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不仅化解了亲戚间的矛盾纠纷,也为春耕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1996年,在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李某一家以李某父亲的名义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得到土地的承包经营权。2009年,李某父亲因治病缺少资金,故将土地转让给亲戚林某耕种,约定转让费1.5万元。2019年,经农村土地确权,李某父亲取得了由市政府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一年后,李某的父母相继去世,李某向林某索要转让的土地,林某以李某父亲已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自己为由拒绝归还。李某遂将林某起诉至桦甸法院。

经桦甸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父亲虽去世,但李某仍享有继续承包土地的权利,且该涉案土地并未办理变更流转登记,李某应继续拥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故判决林某归还土地。判决生效后,林某一直未履行归还义务。2022年9月,李某向桦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办案法官经走访了解到,林某年岁已高,平时出行不便且儿女不在身边。林某谈及此事态度坚定,拒绝配合执行,情绪较为激动。办案法官考虑到林某实际情况,且双方当事人又为亲属,认为此时采取强制执行只会加深彼此间的矛盾,只有双方和解才能真正“案结事了”。

为让两家能够互相体谅,化解心结,办案法官多次前往林某家中,从法律到亲情、又从法情到法理,一遍又一遍地给林某做思想工作,皆无功而返。但办案法官没有放弃,又与林某的其他亲属取得联系,向他们明理释法,希望可以配合法院一起来做林某的思想工作。

今年立春后,办案法官考虑到马上就到春耕关键时期,于是再次前往林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反复多次劝说,林某被办案法官这种“铁杵磨成针”的精神所感动,案件终于有所突破。林某同意和解,但表示自己多年耕种的土地就这样让给别人感觉心里不舒服。

办案法官以此为突破口,趁热打铁,推心置腹向其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经过办案法官耐心劝导,林某终于答应将土地归还给李某,并写下了保证书。至此,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审判工作不只有雷霆万钧的震慑,更有温情脉脉的守护。助农护农的司法实践正在吉林这片大地如火如荼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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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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