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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不慎受伤谁担责
日期:2023年07月26日 来源: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马某使用自家角磨机帮助某村委会把卫生间门上的旧锁片磨下来,以便安装新的锁片。操作过程中,马某不慎将左手拇指损伤,造成十级伤残。住院期间,该村委会垫付医疗费11094元。出院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马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

【法院释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马某为被告帮工,不获取经济利益,属于义务帮工。该村委会明知马某在打磨锁片的过程中具有危险性,未能为马某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或必要的提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马某在帮村委会打磨锁片时,也应当知晓该工作的危险性。在打磨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但其疏于自身安全保护,致使在帮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对损害后果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综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认定由马某自身承担50%的民事责任,村委会承担50%的民事责任。判决被告某村委会赔偿原告马某医疗费等损失共63455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官提示,义务帮工也要注意人身安全,帮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将根据帮工人、被帮工人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帮工人在帮工时应量力而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被帮工人对帮工人也要进行必要的关注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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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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