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清和法庭审理的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原告撤诉,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 被告用水后未能及时关掉水龙头,导致水流不断,渗漏到楼下原告家中,致使原告居住的房屋墙壁被泡、墙皮脱落。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7000元。 【倾情调解】 法庭上,法官李清香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和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赔偿原告因此造成的损失1400元,原告自行修复漏水部位。此案的成功化解,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利,也为双方当事人减轻了诉累。 【法官说法】 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双方当事人往往因沟通不畅、责任不清而产生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财产损失往往需要通过鉴定进行确定数额,当事人会因此增加诉讼成本。审判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法官更注重预防和调解,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