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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纠纷终撤诉 案结事了促双赢
李健楠
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来源: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引,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助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朝阳区法院民事审判庭高效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促使这起标的70余万元的涉企纠纷低成本得以化解,帮助涉诉企业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案情简介】

今年,被告A公司中标被告B公司发包的某厂房内耐磨地坪施工工程后,将工程分包给原告并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使用,但被告A公司仅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致原告将A公司、B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按照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给付工程款741603元并支付利息。

【高效调解】

承办法官韩玲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刻着手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双方对工程范围、已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窝工损失等均存在较大争议。如果启动鉴定程序,不仅周期长、费用高,也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此,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工程现场实际测量并确认工程量,并以此作为突破口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一次性解决纠纷为目标,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从节约诉讼成本、提高纠纷化解效率,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角度出发,引导双方达成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

最终,促成被告与原告达成全额给付工程款的和解协议,原告主动撤诉,实现了以最优的方案、最佳的效果化解涉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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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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