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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集约化”赋能法院高质量发展
​乔元兀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来源:

今年以来,抚松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为总体工作目标,通过完善规范制度、资源整合、技术支撑、人员管理、流程改革等一系列审判管理新举措,促进了审务人员高效履职,优化了智慧法院建设新水平,取得明显实效。

强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规范运行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庭长、主任、队长任成员,统筹推进改革工作,下设办公室在诉讼服务中心;制定《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方案(草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分工,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按时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制定《审判服务中心流程(试行)》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清单》明晰审判核心事务与审判辅助事务边界,将全链条各环节可剥离的辅助性事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再剥离。进一步细化各项辅助事务的衔接方式、运转流程,降低辅助事务的协调成本、运作成本。

厘清“四集约”职责与范围,提高事务流程工作效率。包括庭前、庭审和庭后的三个阶段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的明确,通过电子卷宗扫描等手段实现精细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司法档案管理新模式。

抚松法院将集约化送达作为提高审判执行质效的重要举措之一进行推广和应用。该方法能够解决传统的送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如当事人的外出、住址的变动以及无法联系上等问题;同时,集约化的送达也提高了案件的处理速度,方便了当事人查询和接收法律文书的操作。

高效实质推进集约送达,不断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针对传统送达方式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外出、住址发生变动、当事人联系不上、地址送不准不到位等问题,为改善由此影响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情况,抚松法院及时跟进由市中院组织推进的集约送达工作,案件立案后第一时间将案件通过集约送达系统,推送到集约送达中心,由集约送达中心运用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初次送达;对初次送达失败的案件,则直接反馈回本院送达工作组,由送达工作组进行再次送达,避免案件送达出现遗漏,方便了当事人随时随地线上查收诉讼文书,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有效破解“找人难、送达难、回执难、成本高”等难题,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抚松法院累计完成集约化送达382件,在确保送达程序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当事人快捷直接签收,办案人员同时能够直接倾听到当事人对案件的不同意见,容易达成调解,对于缩短办案周期、顺畅调解、开庭审判等工作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从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整合调动执行工作集约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主轴,下设工作小组团队模式配合执行实施团队工作。执行指挥中心下设立案组、查控组、综合监督组,负责统一分案、送达、财产线上线下查控、节点监管、结案审查、卷宗归档等集约化管理模式。工作中,由立案组负责执行立案的具体审查,立案后统一由由查控组制作法律文书,集约办理网络查控,综合监督组负责案款管理和线下放款审批备案,对在执案件流程节点和案件信息录入进行监管和督办,同时集中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案件财产线索的查询及事项委托和协作执行等事项由外勤组负责办理,执行工作质效得到明显的提升。

抚松县人民法院通过严格实施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目标任务工作,在虚心向其他先进兄弟法院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认真探索工作新举措、新思路,科学实现了审判辅助事务管理更加集中、职责更加清晰、操作更加专业、流转更加高效、应用更加智慧、沟通更加便利的审判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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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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