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 自2023年11月第二届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启动以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联合朝阳区司法局、朝阳区公安局发布《朝阳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抽取超过1500名候选人并进行资格审查,最终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出300名人民陪审员,并由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任命。 2018年12月,第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以来,朝阳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陪审工作,选任的277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超400件,参审结案率达到9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朝阳法院将定期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促进陪审员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