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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法院法官上门解八旬老伯“心病”
乔元兀 记者侯春强
日期:2024年03月14日 来源:

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叶志国带领工作人员邵旭来到家住抚松镇申请执行人王老伯的家里,专门帮老人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听说法官马上要到小区,老人挪动着缓慢的步子出门迎接。

据了解,被执行人孙某某向王老伯借款1.4万元,在民事调解阶段申请人王老伯为了快点儿解决自己的“心病”,在法官的调处下自愿放弃4千元欠款,只还1万元就行。然而,事情并非想象中的那么顺利,被执行人孙某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还款,多次讨要无果后,王老伯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遇到老弱病残等特殊申请执行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格外用心!尽量让群众满意!”县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蔺巍叮嘱办案法官干警时说。

很快,在叶志国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孙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终于将剩余欠款悉数打到法院执行账户上。

“我今年八十五了,来回三四十里地儿上趟法院,我实在是走不动!”执行款虽然到了法院账户上,王老伯却向法官表明了自己的难处!叶法官根据老伯的实际情况,决定上门为他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在老人家里,叶法官和工作人员耐心指导老人逐一完成了签字、按手印等相关法律程序后,当面将执行款交到老人手里。

“感谢法院,感谢叶法官和这位小同志,多亏了你们!不然这笔钱不知该拖到猴年马月!”王老伯收到钱一边数着,一边道谢,内心满是感激!

执行法官上门为八旬老人发放执行款,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从根本上解决了老人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服务举措,并在“执行一案,教育一片”中积极引导民众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法治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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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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