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帮助当事人要回欠款1.73万元以及利息1.35万元共计3.08万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武某到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起诉称,被告姜某在十年期间欠了武某1.8万元,但是十年只还款了700元,剩下的1.73万元没有履行还款承诺,于是武某到法院起诉姜某。立案庭法官在审查材料后,在了解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和基本情况后,联系到被告姜某,姜某称家中母亲现卧病在床,身边不能离人,和立案庭法官申请过段时间再到法院处理,立案庭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和原告说明情况,原告武某同意再给被告一些时间。但是经过几次沟通,姜某都以家中老人不能离人拖延,于是立案庭要求被告姜某到立案庭解决此事。 确定好时间后,法官将当事人双方约至法庭进行司法确认,经过法官耐心疏导,帮助被双方分析利弊,释明偿还欠款是其应尽的义务,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双发达成调解协议,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原告武某对立案庭法官高效办案、尽心尽力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认可和诚挚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