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充分利用调解机制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张某某系一重型吊车车主,其雇佣的司机刘某某在2021年6月19日的一次作业中,因操作失误导致吊车翻覆,造成严重损害。事发后,双方经过协商,刘某某承认其过失并愿意承担其中4万元的损失,为此,他签署了一份金额为4万元的欠条。然而,在张某某多次催促刘某某支付欠款时,被告却屡次拒绝履行其承诺。面对这种情况,张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决定将刘某某诉诸法院。 此前社区调解组织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各执己见,谁也不肯让步,且矛盾越来越激化。此案的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承办法官没有图省事,一判了之,决定在庭前对双方当事人再进行一次深入的调解。而是决定在庭前再次对双方进行深入调解。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不仅是雇佣关系,更是多年的好友,平时相处融洽。因此,法官以这份友情为切入点,与双方进行了推心置腹的交谈。法官利用相关案例对刘某某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律解释,使其认识到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刘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庭将4万元赔偿款转给了张某某。张某某也展现出大度与宽容,主动承担了诉讼费用。至此,一起争执已久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两位好友也重归于好。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体现了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司法智慧,更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 一起吊车损失纠纷的圆满解决,彰显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为民服务的宗旨。近年来,湾沟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调解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用心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未来,湾沟法庭将继续丰富“枫桥经验”,积极回应群众需求,确保纠纷得到及时处理,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法庭将致力于成为平安建设的坚强堡垒和社会综合治理的先锋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