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刑事庭以“零容忍”的态度,集中公开审理并宣判了四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此举旨在依法严厉打击“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并起到强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在庄严的法庭上,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认罪悔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分别给予拘役一个月至两个月的刑罚,并处罚金。为提升审判效率并节约司法成本,此次庭审法官适用了危险驾驶罪“快速审理”机制。从开庭审理到宣判,整个过程不到一个小时,充分展现了“轻刑快办”的刑事政策。四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悔罪,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签署了认罪处罚具结书。 宣判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进一步强调了醉酒驾车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倡导广大市民以案为鉴,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四名被告人均表示深感懊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绝不再犯。 此次集中审理宣判行动不仅彰显了抚松法院对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决心,也全面维护了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及社会秩序。未来,抚松法院将继续完善案件办理机制,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为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