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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督促执行 让“案件到我为止”
姜成龙
日期:2024年05月21日 来源:

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在防止诉讼程序空转方面充分发挥能动履职作用,真正提升解纷实效,进一步展现了德惠法院便民利民举措为群众带来的幸福感。

刘某与李某曾系夫妻关系,2018年离婚后双方协议,由刘某将本应分得0.3垧的土地经营权交由李某经营,充当刘某在子女成年之前应支付给李某的抚养费。现因子女成年,刘某多次向李某索要该案涉土地经营权但均遭拒绝。承办法官姜成龙收到诉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关系、案件原由及双方情绪,决定先采取耐心调解方式处理。但因双方矛盾较久、积怨较深,均不愿意做出让步,经过法官和助理以问题争议为导向,深入剖析矛盾根源,多次用心用情耐心调解,李某同意于2024年3月6日前将案涉土地经营权交由刘某。

从程序上来说,案件已经审结,但办案人员并未松劲歇脚。根据以往经验,此时正值春耕时期,如果该类案件的土地未交付到位,极有可能再次酿成新的诉讼。果然,李某未于约定时间履行承诺,刘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节约司法成本,民一庭办案人员并未被动等待,积极联系李某主持调解,再次耐心为其分析利弊,一面安抚李某的对抗情绪,一面向其释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后李某终于同意将案涉土地经营权返还刘某,并向法院作出保证,不再阻止刘某经营案涉土地。至此,双方当事人解心结、解法结,该案圆满办结。

下一步,德惠法院将坚持在“坐堂问案”之外“多走一步”,着力强化纠纷一次性解决,尽可能避免一个案件衍生新的诉讼环节,降低“案—件比”,让程序不空转,群众“少折腾”,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底色更足,成色更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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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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