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卢法官,公平公正办案的同时考虑到了我家的实际困难,这面锦旗请您一定收下!”近日,伴随着被告人董某家属感谢的话语,一面印有“大公无私 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卢岩法官的手中。 董某是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被告人。在上游犯罪分子的指示下,董某通过手机网上银行,提供自己指纹帮助转移犯罪所得。经公安机关核查,董某通过其银行卡帮助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42000元,非法获利3897元。 案发后,董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董某自愿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2000元,并退缴违法所得3897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卢岩了解到,董某家里有三个孩子,其中最大的9岁,最小的5岁,且董某的妻子已怀孕数月,即将分娩,需要董某照顾。鉴于董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从轻情节,又酌情考虑到被告人家庭的实际情况,最终对董某判处非监禁刑,并处相应罚金。 判决生效后,董某及其家属用这面锦旗,对法官公正温情的办案态度和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九台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