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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高额彩礼 弘扬文明新风,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普法宣传进乡镇
赵慧敏
日期:2024年05月31日 来源:

为了弘扬健康积极的婚恋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业经济开发区法庭走进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大集,开展了一场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普法活动。

活动中,法官干警现场发放宣传单,以彩礼习俗的由来及发展现状为引入,通过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讲解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彩礼相关法律规定。并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法典》中的主要条款及核心要义,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对于彩礼的含义如何规定”“彩礼能否要求返还”“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彩礼”以及“高额彩礼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解答。最后,开发区法庭的法官干警向在场群众讲述了高额彩礼的危害以及国家对于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要求,结合永春镇农村常见的高额彩礼现象,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念,主动抵制高额彩礼,为弘扬文明社会风尚作出自己的贡献。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使得在场群众对彩礼的法律规定以及高额彩礼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与认识,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意识,提高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下一步,开发区法庭将继续保持与永春镇的常态化沟通,引导、帮助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弘扬文明之风,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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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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