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通过在诉前、诉中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9年8月,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郑某借款人民币1.3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郑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将李某诉至法院。因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法庭将案件委派到社区调解组织,依法进行了人民调解,但是没有取得实质效果。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两人的隔阂并没有多深,只是在催要借款过程中,双方心生嫌隙,并产生一定积怨。正式开庭前,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导双方要珍惜昔日的友情,劝导被告李某要讲诚信,感恩朋友曾经的帮助,及时还款。法官苦口婆心地说服教育,终于打动了当事人,双方互相体谅,均作出让步,就利息的数额也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表示马上就归还郑某的欠款,郑某也表示不计前嫌,今后仍然是朋友,继续互帮互助。 至此,一起好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法官的倾力调解而圆满解决,更重要的是,好友二人冰释前嫌,友谊得到了及时的挽回。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间借贷本就是相互信任的体现,不要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