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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入户解纷 彰显司法温情
孙忠煜 袁爽
日期:2024年06月20日 来源:

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主动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实地勘查,化解了一起因楼上漏水导致楼下财产受损的纠纷。

李某来到法院诉称,其与董某、祖某(系董某妻子)系楼上楼下邻里关系,李某居住在一楼,董某、祖某居住在二楼。2024年春节期间,董某家中漏水,渗漏到李某家小卧室,当时李某并没有在家,而董某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李某,导致李某家小卧室墙体及木床、床上用品全部长毛发霉,地板鼓包。事后李某找到董某夫妻商讨赔偿事宜,但双方一直未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将李某起诉到法院,请求董某夫妻赔偿因此次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6849元。

立案庭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以后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为维护邻里和谐,决定从诉源化解此纠纷。法官联系到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对李某家受损程度以及赔偿金额争议较大,而且李某情绪较为激动,调解陷入僵局。为了解李某家中受损的真实情况,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李某家中,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到实际受损情况后,法官再次对赔偿金额与双方协商,并为双方当事人分析了利弊,如此案进行鉴定,鉴定费用高不说,还耗费时间和精力。最终通过法官从中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董某、祖某在7日内一次性给付李某财产损害赔偿费用5500元。双方握手言和,并一起到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立案庭法官没有坐堂办案,而是到矛盾纠纷发生地进行现场勘查,并耐心调和邻里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彰显了司法温情。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始终坚持将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兼顾质量与效率,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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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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