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湖西人民法庭夏禹法官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高效破解送达难题,充分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基本案情:张某与刘某于2023年10月通过网络相识并发展为恋人关系,恋爱期间刘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张某借款,张某向刘某转款共计19800元。经多次索要未果,2024年4月,张某起诉至朝阳法院。 夏禹法官发现本案案情并不复杂,标的额不大,但原告未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根据原告提供的电话亦未能与被告取得联系。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系恋爱关系,且原告不能提供除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外的证据,法官认为缺席审理难以查明案件事实,陆续通过微信等多种方式向被告进行送达并向其释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最终,应被告申请,法官通过视频开庭的形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被告对部分借款事实予以认可,结合原告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被告自认,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300元及利息。宣判后,双方均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原告专程到法庭给夏禹法官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