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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法院:倾情服务促和谐
张佳红
日期:2024年07月01日 来源:

调解不分大小,不是简单的“和稀泥”,而是和谐社会的调节剂,案结事了的重要一部分,一桩矛盾纠纷成功调解折射着法律的光辉,也凝聚着承办法官的诚心、真情和智慧。长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郑娜对“调解”有着自己的领悟,她因案施策,因人而异,用心用情维护一方和谐稳定。

背对背调解

“郑法官,刘某和她的丈夫于某在2008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找我借钱,到现在仍欠我本金2000、利息7000元不还。”赵某激动地说道。

“赵某,你别激动,我们今天来就是为了这件事,今天于某也在,咱们好好聊一聊。”郑娜急忙安抚赵某。

原来,刘某和于某已经离婚三年,离婚后,于某便和刘某失去了联系,赵某多次找到于某讨要欠款和利息,于某坚称欠款与自己无关。

法官郑娜选择了“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一方面,她耐心地为于某释法明理,于某虽与刘某离婚,但是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系夫妻共同债务,于某负有还款义务。经过一番劝说,于某表示自己只能承担一半的债务,即4500元。另一方面,郑娜劝说赵某退一步,毕竟本金仅剩2000元,一次性支付4500元,是否能接受。赵某表示最少5000元,再次沟通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于某当场给付5000元,赵某撤诉。

面对面沟通

谢某欠朱某房租2500元,且损坏家具价值2100元,共计4600元,朱某诉至长岭法院。了解到谢某刚刚年满2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且与奶奶一同生活,法官郑娜遂来到谢某家中,谢某的奶奶表示自己没有偿还能力,郑娜要求与谢某的其他长辈见面,谢某的姑姑和姑父遂前来调解。郑娜劝说其姑姑、姑父承担起责任,同时,郑娜向朱某介绍了谢某的家庭情况,朱某表示理解,同意谢某给付2600元后自己撤诉。经劝说,谢某的姑姑、姑父表示愿意支付2600元,帮助侄子谢某渡过难关。

微信云解纷

张某受雇于王某,按王某要求驾驶半挂牵引车,进行长途运输,双方约定月工资为11000元,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务关系,期间张某为王某提供劳务45天,但王某仅支付了张某30天工资,遂张某诉至长岭法院,要求王某给付15天工资5500元。

受案后,承办法官郑娜了解到王某债务缠身,且涉多起案件纠纷,于是,郑娜通过微信联系到王某,王某表示自己外债实在太多,5500元自己拿不出来。郑娜向张某说明了情况,引导张某积极面对生活,努力工作,张某认同郑娜的观点,遂不愿再浪费时间,并表示王某给付部分剩余工资即可,郑娜再次与王某微信沟通,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王某给付张某3500元,后张某撤诉。

“用理、用情、用心去做调解工作,耐心、热心、真心的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是郑娜调解率高、调解效果好的重要法宝。”郑娜通过点滴不懈、润物无声的努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做好判后答疑和督促履行工作,不断延伸司法触角,以法治力量抚慰人心,温暖着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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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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