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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房屋漏水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李鑫
日期:2024年07月01日 来源:

房屋漏水隐患不仅破坏家庭环境,引发安全隐患,同时也是引发邻里关系矛盾的重要原因。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清和人民法庭辖区内有较多需要进行改造和维修的旧城区小区,既没有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也超过开发商对于房屋的建设安装合理保修期,只能依靠业主、租户、邻里的自觉维护和及时的隐患排查。近日,清和法庭法官审理了多起因楼上房屋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这类房屋漏水案件容易造成邻里关系紧张,引发当事人后续的积怨,办案法官从修复邻里关系的角度促成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增进了社区邻里和谐。

案件回顾

小李(化名)住在小杨(化名)家的楼上,因小李房屋内的洗手间年久失修导致管道破裂,造成小杨房屋洗手间屋顶被泡,屋内气味较大,影响了小杨及其家人的日常生活,小杨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小李赔偿屋顶维修的经济损失5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小杨诉称因洗手间长时间散发恶臭气味,严重影响了其家人的日常生活,多次提醒后被告小李仍不改正,不得已只能通过诉讼解决。案件承办法官王乃弘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释法明理,劝导被告主动换位思考,因洗手间漏水给原告及其家人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应及时进行维修。同时为降低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增进邻里关系和谐,法官建议采取调解解决纠纷,最大程度化解双方矛盾。最终在法官的劝导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小李对房屋进行维修,并当场给付原告小杨1000元,至此案结事了。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提示

处理房屋漏水问题,各方均要在房屋合理使用的过程中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房屋使用过程中合理用水、不违法改建、定期对装修不当或者防水老化的房屋进行维修和隐患排查。损害发生时遭受漏水侵害的一方,应当查找漏水原因、明确财产损失、及时固定证据。同时,侵权行为人也应当积极的采取措施沟通解决问题,既能防止因漏水造成扩大损失,也能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共建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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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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