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法院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力打造案件“精品工程”。近日,该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执行行为异议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调处下,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满意的同时,实现诉源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抚松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热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建筑公司申请,抚松法院裁定冻结并划拨了热力公司在银行账户内的存款900余万元,热力公司对该划拨行为不服,向抚松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法院的划拨裁定,并返还被扣划的存款。 受理该案后,为实质性化解争议,执行异议法官通过制定高效有序的审查计划、组织原、被告庭前证据交换、向监管部门调查核实、组织听证会及引入调解等方式,查清案涉被扣划资金均为该公司专项供热管网工程的工程款,属于涉及民生工程的专项资金。通过上述审查过程,该建筑公司对该账户资金的性质、来源及支出均有清晰的认定,在消除了存在的疑问后,主动向抚松法院提交了申请,自愿放弃对本案被扣划款项的执行。随即在法院的协调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热力公司偿还建筑公司欠款的期限,并由其它有偿还能力的公司提供担保,保障该欠款的履行。至此,该执行行为异议案件和执行实施案件最终得到实质性化解,减轻了当事人异议、复议等诉累,既保护了供热企业涉民生工程的顺利进行,也妥善解决了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执行难问题,实现了民生权益、企业发展双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