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有序衔接、密切配合,对被告张某危险驾驶、非法持有枪支这两起轻微刑事案件,均在12小时内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此举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减少了被告人诉累,从而优化了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高效审判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下一步,抚松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检两部门的协调合作,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优化、简化办案流程,不断深化质效双优的“轻型快办”刑事审案理念,高质高效兑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