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给当事人追回欠款提供了一份法律保障。 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本是要好的朋友,2014年陈某的儿子结婚需要用钱,便向张某借款6万元,张某当时做猪肉生意,收入比较可观,二人又是好友,便将6万元现金借给陈某,不曾想此后多次催要欠款却始终没有结果,如今自己没有了稳定的收入,加之还有多病的母亲需要照顾,无奈之下只得将陈某起诉至法院,希望他返还6万元的欠款,并支付欠款多年的利息。 庭审过程中,张某拿出了陈某当时签下的欠条,并有两名证人出庭作证,而陈某对欠款事实也表示认可,承认当时确实是因为儿子结婚向张某借了6万元应急,但是现在确实没那么多钱,而且当时并没有说利息的问题。经过一系列沟通后,承办法官明白即便此时作出判决,也很难让原告在短时间内追回全部欠款,于是便组织二人进行调解。法官从双方多年友谊为突破口,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建议双方能否用分期偿还的方式来履行债务。听到法官的建议后,双方也纷纷表示毕竟是多年好友,也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双方最终以陈某2年内分期归还张某6万元本金,否则需要支付利息的方案达成统一调解意见。至此,一场持续十年的借贷纠纷,终于在法院的调解下成功解决,双方握手言和,重续昔日友情。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