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及时化解了医患纠纷,收到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案系一起因某医院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而引发的赔偿纠纷,因双方对赔偿金额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赵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医院赔偿因此次手术造成的损害 费用103612.54元。诉讼前,赵某与医院已经在医调委的协调下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清晰明了,责任明确。考虑到此案事实清楚,证据明确,且双方都有意愿调解,遂决定从诉源化解此纠纷。法官邀请患者的代理人和医院的代理人共同来到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原、被告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考虑到医疗损害给赵某造成了一定的身体伤害和间接损失,法官着重劝导该医院换位思考、体谅对方难处,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让医院充分意识到在有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即使诉讼也要照赔不误,不如在诉前同意患者的请求,还能减轻诉累。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医院在一个月内赔付患者因此次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03612.54元。为了保证后续履行,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引导协调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