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高效快捷化解了矛盾纠纷。 2023年,胡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代借款人林某偿还借款后,林某多次逾期偿还垫付款,且于2024年3月后一直未予偿还,将胡某诉至法院。当事人诉至法院后,为了避免让双方“对簿公堂”,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在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通过电话等方式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深入详细了解案情,就争议焦点进行分析,将法律关系讲清说透。 调解过程中,法官进一步向林某解释法律规定,围绕双方争议点,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促成林某最终同意在3个月内还清胡某垫付的贷款,加之双方贷款合同仍在履行,林某承诺会按期履行偿还义务。至此,该案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临走时纷纷感慨,法院工作效率真高,真没想到案子也能通过调解快速化解。 今后,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聚焦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业务本领和服务质效,努力实现办案效率和办案能力双提升,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化干戈、诉讼服务零距离,让人民群众切实体验到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