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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化解合同纠纷 营造诚信营商环境
日期:2024年09月12日 来源:

诚实守信不仅是一种美好品德,也是合作关系的基础,只有树立诚信观念,才能达到合作共赢。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11月,原告哈尔滨某公司与被告长春某公司签订管桩购销合同,被告公司为原告公司供应预制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合同约定供应管桩的规格、型号及单价,供货方式为款到发货,但未明确约定总金额。原告公司在支付600万元货款后,被告公司仅供应了价值300万元的管桩,现原告公司要求被告公司退还剩余300万元货款。

被告公司认为,合同既然未约定货款总金额,应当认定支付的600万元为合同的总金额,双方应按照该数额继续合作,不应返还货款。双方经多次协商,被告公司仅同意退还200万元。原告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九台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琳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案情和诉求。考虑到一纸判决不仅无法做到案结事了,还会影响到双方的合作关系,且被告系外地企业,为节约诉讼成本及双方当事人的时间,于是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取网上调解的方式,寻求一个共赢的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的意见和诉求,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从合作的长远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劝说双方相互理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公司退还原告公司75万元货款,该笔货款分期给付。

下一步,九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减少企业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李艳

责编:张立蕴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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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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