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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勘察明案情 田间地头解纠纷
日期:2024年11月01日 来源: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王某称被告长春市九台区某村民委员会在2021年春天修建田间道路时,占用了其经营的土地,造成了经济损失,三年来村委会未做出任何补偿,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张铃捷法官第一时间与原告沟通了解情况,并邀请村委会、司法所、经管办相关同志共同驱车前往原告所述地点进行实地勘察。到达现场后,原告表示脚下这块地已占用三年多,自己没有收到任何补偿,实在没有办法才提起诉讼。村主任则表示村里不是不给解决,而是还没研究出补偿办法,没有确定具体占用面积和补偿金额。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官随即组织对占用土地进行丈量、确认面积,并开展就地调解,共同商议解决办法。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反复沟通协调,经过长达两小时的释法说理,在法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确定了双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案。至此,一件长达三年多的官民纠纷在田间化解。

下一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多元解纷方式”的司法服务理念,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实现行政争议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以高质量司法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


作者:王贺楠

责编:张立蕴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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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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