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变为“幸福清单”,实现案涉房产成功处置,10月22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强制“腾房”行动,针对现已归属申请人田某所有的房屋,却由案外人张某、孙某及其家人长期占有使用的一套房产进行强制腾迁,及时兑现了申请人田某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田某与于某、赵某追偿权纠 纷一案,因于某洪、赵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田某向德惠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于某、赵某开展线上线下双查控,发现除一处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查封了于某、赵某名下的房屋,但案外人张某、孙某(房产占有使用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结果均被法院驳回。 数年间,一方面案外人张某、孙某通过滥用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程序,不断阻碍腾房;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田某在执行异议未出结果期间不断信访,且田某与张某之间矛盾颇深,曾因此事发生口角、大打出手,致田某受伤入院。同时,原承办法官退休,多种因素导致该案件战线被拉长,一时难以继续执行。 2023年5月,执行局梁湖团队接手该案件,该案件得以继续执行。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张贴腾迁公告,要求居住人员张某、孙某在限定期限内搬出。为不打扰案外人正常上班活动,执行干警几番在下班后上门对张某雨及其家人释法明理,但张某、孙某仍旧念起了“拖字诀”,拒不迁出案涉房屋,始终不愿配合法院执行。 10月21日,执行法官与干警再次赶往张某家中,耐心劝说其尽快搬离案涉房屋,虽然张某态度有所缓和,但仍不同意搬迁。在多次催告无果下,为妥善解决房屋交付问题,执行法官决定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迁。由于案外人在之前几次劝说中均表现情绪激动、拒绝腾房,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进行研判,经德惠是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艳与各执行团队长会议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 10月22日上午9点,德惠市人民法院全体执行人员、8辆警车、4名法警,同公证处、社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及搬家公司工作人员到达执行现场进行强制腾迁。 腾迁房屋时,案外人张某匆匆赶到现场,情绪异常激动,拒绝配合腾迁,执行法官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告知不配合迁出的严重法律后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积极引导案外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请开锁人员进行强制开锁。门锁破解后,两名公证员与执行法官、部分执行干警率先进入,对房屋里的各个位置进行拍摄以清点个人财产,清点完毕后,全体执行干警入场,按计划腾退房产,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案外人张某也充分认识到抗拒执行的后果,在执行人员指导下,配合工作人员依法完成涉案房屋的腾迁工作。待个人财产全部搬离后,执行干警联系专业人员全面排查水电气等是否存在风险隐患,确保被腾退房屋没有安全隐患。 此次强制腾退行动,对故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力,彰显了法律权威。下一步,德惠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中不动产移交的“难点”“堵点”,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 作者:姜明琦 责编:张立蕴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