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法院全力为国家“十二五”规划重点铁路项目--沈白高铁建设项目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递交的诉状,因建设项目中部分分包给北京某劳务公司的项目未按期完成,双方发生争议,导致建设项目暂时停滞。承办该案的立案庭庭长徐艳凤详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指导原告补充诉讼材料,当场进行了立案。同时按照集约送达的工作模式,案件第一时间流转至送达团队,将开庭时间排期后,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发起送达,四天内完成了对北京涉案公司的送达工作,后被告在收到诉状后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原告撤诉,从立案到审结,不到半个月时间,彰显了立、审、调提质增效的司法大局意识,受到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好评。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