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与江源区城墙街道育林社区工作人员联动调解了一起因楼上住户漏水导致楼下住户财产受损的民事纠纷,诉愿解决了群众烦心事,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与张某是楼上楼下邻居,今年10月末,张某发现自家棚顶往下滴水,水滴到床上导致其无法正常休息,其怀疑是楼上王某家漏水导致,遂找到王某解决此事,王某查看家中无漏水点后,认为不是自家原因导致的漏水。后张某找到物业上门查看,确定了是楼上王某家中供暖水管漏水,责任在王某家,不属于物业责任范围。由于漏水影响了张某正常生活,张某多次找到王某协商修复漏水点被拒绝,片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做调解工作无果,无奈,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王某立即修复漏水点,并赔偿恢复墙面刮大白费用300元。 为了不激化矛盾,诉愿解决纷争,立案庭的法官决定与社区联合化解此纠纷。法官联系到王某,但是王某态度很坚决,不承认自家漏水。育林社区联系到了王某生病住院的妻子,其妻子听说此事后积极配合,委托其妹妹林某代为办理。法官深入到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一道联系双方当事人到社区面对面进行调解,经明理释法,林某表示两天内修复其姐姐家的漏水点,同意赔偿张某家因此次漏水带来的300元损失款,邻里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当场圆满化解。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 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