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政治部宣教处干部一行三人到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检查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负责法庭工作的院领导陪同。 检查指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湾沟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室、调解室、党员活动室等场所,与法庭干警进行了交流,仔细了解了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帮扶困难群众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法官干警的工作、生活等情况,检查了创建活动相关材料。组织召开了法庭法官干警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了湾沟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检查指导组充分肯定了湾沟人民法庭在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解纷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迎检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指导组强调,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切实加强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强化组织抓落实,强化责任意识,构建全体参与,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依法履职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基层纠纷化解能力,注重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要巩固现有成果,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总结、完善方法和技巧,做实司法调解。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主动利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认可,从而有效提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诉前预防成效。 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以此次检查指导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更加务实的举措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充分延伸审判职能,以“如我在诉”的真实情感,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努力打造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枫桥经验”实践样板,努力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与有力支撑。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 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