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一行来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赠送锦旗,感谢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高效化解金融纠纷。 该案系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诉被告东莞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公司实控人“跑路”,银行多次催收债权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收到申请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全力做到高效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速打通案件流转渠道,第一时间查封被执行人汽车131台。案件经过公正高效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经公开拍卖,目前已挽回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经济损失1300万元。 在下一步工作中,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更高标准,做好金融纠纷化解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推动金融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真正把法院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职责使命落地落细。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