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引起矛盾的罪魁祸首,发生矛盾时往往只要各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意气用事的结果只会是两败俱伤。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冲动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 原告是超市服务人员,称被告来购买商品称重时态度蛮横,双方产生口角后升级成向对方扔东西,被他人拉开后,超市管理人员在对二人进行调解过程中,被告突然一脚将原告踢倒,原告头部着地后,晕倒不醒,随后原告被送进了医院诊治。出院后便将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付自己各项损失共计一万余元。庭审中,被告认为,原告的伤住院不应花费这么多钱,不同意赔偿。 承办法官听完双方的陈述,再结合证据材料,便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随后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首先,被告的举动是伤害他人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原告入院治疗的内容并不全都是此次受伤所致,所以也不可能完全支持其诉讼请求,因此法官希望双方可以平静下来好好谈一谈。 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案件情况,并佐以法律释明,双方终于从各执一词到各退一步,决定不再赌气,各自承认自己的错误,表示如果当时不那么冲动,也不会有今天这么多麻烦,随后双方以被告当庭支付原告3000元达成和解。一场因冲动引发的纠纷就此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