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朋友之间因借款产生的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与被告韩某是朋友关系。2022年至2023年,被告韩某因孩子生病,多次向原告王某借款进行周转,共计39950元。后被告虽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借款,但仍未能及时还清。原告王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双方发生矛盾,原告便一纸诉状将被告韩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考虑到一纸判决只会让朋友关系越来越差,“温情”化解矛盾,让双方摒弃前嫌才是关键。法官在调解时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告诉原告王某,即使法院及时判决,如果被告韩某没有履行能力,其也无法立即实现权益;另一方面从法理、情理入手,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双方的友情基础上寻求调解的突破口,劝说韩某应当承担其应有的责任,使其知晓不还款将承担的不良法律后果,让他努力克服困难偿还借款。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都考虑了对方的处境,理解了对方的难处,双方愿意进行调解,最终被告同意于2025年5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本金及利息43900元。 此次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既有效避免了冲突的恶化升级,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